未成年少女约网约车被多次性侵
一位15 岁女孩从株洲打网约车前往浙江,岂料网约车司机竟以讨论行程为由,半夜约女孩到酒店吃宵夜,女孩居然应邀。吃完点心后,司机不但阻拦女孩离开,还强行与女孩发生了关系。检察院建议对司机量刑 4 年 8 个月,可辩护律师却觉得,女孩半夜应约就该预料到危险,且女孩已出具谅解书,故而应当从轻处罚。
事发当日,年仅 15 岁的小刘打算独自从醴陵前往浙江,为图方便,她选择乘坐网约车,并提前预约了一辆做好出行准备。
网约车的司机是 40 多岁的胡某,他接到小刘的订单后,立刻与小刘取得联系,准备商讨下行程问题。但由于通信信号不佳,导致胡某只能听到小刘的声音,确定是个小姑娘。随后,胡某通过平台私信了小刘,二人互加了微信好友,一直聊到深夜。这时,胡某突然提出要请小刘吃点心,女孩也爽快答应。
胡某将自己所住酒店的房间号发给了小刘,半小时后,小刘进入了胡某的房间,二人就在房间里吃起了点心,还喝了一些饮料。二人一直吃喝到次日凌晨 1 点多,小刘表示自己要去开个房间休息,可胡某提出让小刘就睡在他的房间,遭到小刘的拒绝。
就在这时,胡某直接起身将准备离开的小刘给拉回了床上,然后不顾其反抗,强行与小刘发生了多次性关系。最开始小刘还强烈反抗过,但当她意识到自己的力气不如胡某大时,也就任胡某在自己身上为所欲为了,而在胡某发泄完后,他便放松了警惕。这时,小刘提出要去上厕所,而胡某已经疲惫不堪,小刘就趁机穿上衣服,然后打开房间门逃了出去,并报了警。
凌晨 2 时许,警方在酒店将胡某抓获。当面对警方的审讯时,胡某直接承认了与小刘发生关系的事实,也表示认罪认罚。警方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提起公诉,检察院的建议是,对胡某量刑 4 年 8 个月。
法庭审理过程中,双方就量刑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。辩护律师一再强调女孩的应约行为存在一定过错,且女孩已经出具了谅解书,希望法庭能够充分考虑这些因素,给予胡某从轻处罚。但检察官则指出,胡某作为成年人,利用女孩的年幼无知实施犯罪行为,其性质极其恶劣,不能因为女孩的谅解就减轻其应受的惩罚。
法庭上,小刘及其家人也出席了庭审。小刘神情悲伤而又坚定,她表示虽然自己曾经出具了谅解书,但那是在胡某的苦苦哀求下一时心软做出的决定,现在她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让胡某逃脱应有的严惩,她后悔不已。她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判决,让胡某为他的罪行付出应有的代价。
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和审议,法庭最终做出了判决。法庭认为,虽然女孩出具了谅解书,但胡某的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权益,不能仅仅因为谅解书就从轻处罚。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,法庭决定对胡某判处有期徒刑 4 年 8 个月,不得缓刑。
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胡某最终为自己的兽性付出了惨烈的代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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